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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检协同心】绍兴首个“未成年人观护教育中心” 成立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17:31:50 阅读次数:220
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原则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,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,经过前期的协商筹备,3月23日上午,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联合越城区外来建设者协会举行“未成年人观护教育中心”成立仪式,这也是绍兴首个“未成年人观护教育中心”。区检察院、区外来建设者协会以及区流管局、团委、街道、公安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。
       越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金建明,越城区外来建设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林作河,分别代表检察机关和外来建设者协会致辞,双方表示将按照合作协议,对涉罪未成年人有效开展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,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,降低辖内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,为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作出积极贡献。
       随后,检协双方进行了签约、赠书仪式,金建明副检察长和区外来建设者协会会长陈林华共同为“未成年人观护教育中心”揭牌。
       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检察机关责无旁贷,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,此次‘未成年人观护教育中心’的成立,也是落实高检院提出的,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,着力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的创新举措。” 越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公诉部主任汤隽介绍说。
       当天下午,在越城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宣告室内,该院公诉部检察官对4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告、训诫。
       随后,在外来建设者协会下属的爱心企业——绍兴沈园堂健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越城区检察院与作为首批“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”的4家爱心企业,举行了签约、授牌仪式,签订了《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委托协议书》。
       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与企业代表签订《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协议书》。 “作为首批‘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’的企业根据每个教育观护对象的兴趣和特长,提供了物流、服务业、文秘等多个岗位的工作,同时还安排专人作为‘代理家长’,负责对其日常的监管和指导。”区外来建设者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。
       观护教育是指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,对于部分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,由检察机关委托相关单位、组织在考验期内对该未成年人进行监督、辅导、观察、矫正、保护、管束等,以达到对其监管生活、培养技能、改善行为、预防再犯罪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 据悉,涉罪未成年人进入“观护教育基地”后,由基地在考验期内对该未成年人进行观护教育,“观护教育中心”将每月对该未成年人在基地的表现情况进行考评,并填写考评表,反馈给越城区检察院,该院根据考评情况来决定缩短或延长该未成年人的考验期。“观护教育中心”也可以根据考评情况及时调整观护教育方案。此外,涉罪未成年人在“观护教育基地”参加工作期间,由基地给予基本的生活补贴、工资补助及文化知识学习、劳动技能培训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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